當物體不受外力作用,或所受合力為零時,原先靜止者恆靜止,原先運動者恆沿著直線作等速度運動。這定律又稱為「慣性定律」。

 

牛頓第一定律指物體具有保持原來運動狀態的性質,也被稱為慣性定律:在不受任何外力或所受外力之和為零的狀態下,運動中物體總保持速直線運動狀態,靜止物體總保持靜止狀態。慣性因質量變化而變化。

 

 

由於牛頓第一定律需要的外力為零的情況無法在實際中完成,所以牛頓第一定律無法用實驗證明。它是牛頓伽利略等前人實驗結論的基礎上得出來的。伽利略所謂的實驗是指一個假想的理想實驗。

 

首先把兩個斜面對接,讓靜止的小球沿著一個斜面滾下來,小球將滾上另一個斜面。前提是必須在理想空間,而且兩個斜面的高度一樣。現在想像把另一個斜面放在無窮遠,那麼該小球將不停地運動,而且是以均速,沿著直線運動。雖然說透過真正的實驗也可以證明,但是其效果並不是很明顯。

 

這一個理論剛被提出時不被大家接受,因為這不符合我們的生活經驗。但是當時人們不了解摩擦力也是種外力,不過伽利略的假想實驗以可靠的事實為基礎,經過抽象思維,抓住主要因素,忽略次要因素,更深刻地反應了自然規律。

 

以上資料摘選自維基百科

 

         如果這裏一個桌子,我們不給它力量,桌子便會永遠留在那處。這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去認為,一個物件會靜止如果我們沒有給它力量。


        另一方面,如果我們推那張桌子,它便會移動。如果我們停止推它,它也會立刻靜止。這種現像其實給我們一個錯覺,認為一定要施力量才可以力物件移動。


加利略的論點
        在十六世紀,加利略對力量有新的了解。他指出一個物件減速至最後停低是因為有一種力量給那件物件,那就是摩擦力。他認為如果沒有摩擦力,物件會繼續移動的。


        加利略的觀點最終被牛頓(1642 - 1727 )歸納成為牛頓運動第一定律:一件物件會維持靜止或均速移動如果沒有其他力量給它們即是說,每一種物件都有一種傾向去維持它的速度或靜止。如果一件物件是靜止的,它的速度便是0。如果一件物件是在移動的,它便會均速的移動。牛頓運動第一定律指出有一種力量才可以改變一件物件的速度。每一種物件都傾向維持自己的速度,包括0 速度在內。


慣性
        一個物件的傾向去維持它的速度或靜止稱之為慣性。慣性在任何物件都發生。事實上,質量便是一件物件的慣性。越大質量的,所需的力量把它改變速度的力量也會越大。有很多小玩意也是有這個原理的。例如當我們從一層書裏面很快地拿走在下面的一本書,那一堆書不會倒下來,只會維持原本拿走的書的位置。這證明了一件靜止的物件傾向靜止。


        當汽車加速時,乘客會傾向移向後面。當汽車減速或停下來時,乘客會向前移。這也是慣性的一種。安全帶就是為了安全而發明的物品。當我們戴上安全帶時,遇上意外,它會防止我們飛離座位,以保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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